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业务问答-威尼斯人最新
1、受本次疫情影响可申请单位缓缴的支持范围是什么?
答:2022年12月31日前,因受疫情影响,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,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,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。市公积金中心不设置困难前提条件,不区分单位行业,由单位根据自身受疫情影响情况提出申请。
2、本次单位缓缴的期限是多长时间?
答:单位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。单位已汇缴4月及以后月份住房公积金的,缓缴起始月份应从已缴存次月开始,缓缴时间最长不超过2022年12月。
3、单位如何申请缓缴?
答:单位根据自身受疫情影响情况,向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缓缴申请,并承诺申请信息真实准确。单位申请缓缴前,应当加强与职工和工会的协商,制定缓缴及补缴方案,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。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材料,单位应当留存备查。
4、单位缓缴申请多长时间批复?
答:为提升办事效率,市公积金中心将加快受理审核,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,缓缴批复由中心归集科、各县市区管理部、办事处,江北管理处现场发放或扫描发送至企业邮箱。
5、单位申请缓缴后,职工能否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?
答:缓缴期间,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,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6、单位缓缴期间,能否办理人员增加业务?
答:缓缴期间,单位人员增加业务暂不办理,待恢复缴存后补办。
7、单位缓缴期间,能否办理人员减少业务?
答:缓缴期间,单位有职工离职或退休等情况,应申请单独为该职工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,再按规定办理人员减少、账户封存、转移等业务。
8、缓缴期满后,对于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,单位如何操作恢复正常缴存?
答:缓缴期满后,单位应当恢复缴存,自缓缴月份起正常按月补办人员增减业务,并缴存住房公积金(按正常汇缴操作)。单位最迟应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缓缴月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。单位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线上或各县市区管理部、办事处,江北管理处服务窗口线下办理。
9、本次缓缴期满后,单位是否可以继续申请缓缴?
答:本次单位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。缓缴期满后,单位因经营困难仍需申请缓缴的,应当按照《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程》(房金中心〔2020〕3号)等相关规定办理。
10、灵活就业人员缓缴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?
答:2022年12月31日前,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及进城务工农民等灵活就业人员,因受疫情影响,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实行“免申即享”,可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,无需申请。
11、灵活就业人员缓缴期限是多长时间?
答:灵活就业人员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。缓缴时间最长不超过2022年12月。
12、灵活就业人员缓缴后,能否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?
答:缓缴期间,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,不影响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缓缴期满后未恢复正常缴存的,2023年1月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作连续计算。
13、缓缴期满后,灵活就业人员如何恢复缴存?
答:缓缴期满后,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恢复正常缴存,即恢复正常当月25号前,灵活就业人员应向代扣代缴银行卡内及时转入当月汇缴资金。
缓缴期间,灵活就业人员经济收益好转的,可以即时恢复正常缴存。
2023年6月底前,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申请补缴缓缴月份的住房公积金。
14、缓缴的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?
答: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,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缓缴期间视为连续缴存,其他贷款申请条件不变。申请时,无需提供缓缴证明材料。
15、2022年12月31日前受疫情影响人员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“不作逾期处理”具体是指什么?
答:“不作逾期处理”,即不计罚息,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