偿还购买自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-威尼斯人最新

发布时间:2023-06-29 10:16信息来源: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阅读次数: 字体:【  】

一、提取条件

1.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行为应真实有效。

2.自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指纯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。

3.申请人未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冲还贷(按月划转)业务,且已偿还此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满12个月。

二、提取对象

本人、配偶、产权共有人。

三、所需材料

1.身份证原件;

2.结婚证(或未婚承诺书)原件(主贷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,可以不提供《结婚证》);

3.申请人本人收款银行账户(本地银行一类银行账户。申请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,可不提供)。

四、提取时间

每年提取一次,两次提取间隔时间不少于12个月。

五、提取金额

1.按实际还贷款额计算(本人及配偶已办理冲还贷的,不再重复计算);

2.产权共有人提取额按所占产权份额计算。

六、其它

提取额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总金额的,可在以后年度继续申请提取,每两次提取间隔不少于12个月,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前还款总金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