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建、翻建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-威尼斯人最新
发布时间:2023-06-29 09:48信息来源: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阅读次数: 字体:【 】
一、提取条件
1.申请人需为自建、翻建住房的产权人。
2.申请人自建、翻建自住住房行为应真实有效。
二、提取对象
本人、配偶、产权共有人。
三、所需材料
1.身份证原件;
2.结婚证(或未婚承诺书)原件(产权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,可以不提供《结婚证》);
3.合法有效的规划许可证原件;
4.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批文原件;
5.合法有效的施工许可证原件;
6.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报告原件;
7.申请人本人收款银行账户(本地银行一类银行账户。申请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,可不提供)。
四、提取时间
1.工程预算报告出具之日起,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。
2.申请人自建、翻建住房,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。
五、提取金额
1.提取总额不超过工程预算金额。
2.产权共有人提取额按所占产权份额计算。